為保障市民的健康,《中醫藥條例》規定實施中醫註冊制度。長遠而言,只有註冊中醫才可在香港作中醫執業。同時,為了肯定以往香港執業中醫作出的貢獻,《條例》亦為這些中醫提供過渡安排。
長遠安排
將來,成為註冊中醫的條件是,申請人須獲得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認可的中醫本科學位或同等學歷,並要通過中醫組舉辦的執業資格試。
過渡安排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正在香港作中醫執業的中醫,可成為表列中醫。中醫組會評審他們的中醫學歷和資歷,並安排以三種不同方式申請成為註冊中醫。
在過渡期內,只有註冊中醫和表列中醫才可合法作中醫執業。在醫務衞生局局長宣布過渡期結束後,則只有註冊中醫才可合法行醫,而表列中醫不能再合法行醫。